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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荷苑食堂租赁经营项目G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24

1.招标背景:为了更好的规范校内餐饮经营工作,提高饭菜质量,优化就餐环境,改善服务态度,引入社会优质企业,更好地为师生提供全面、多样化的餐饮服务。云南民族大学决定通过竞争性磋商形式,对雨花校区教职工食堂、学生食堂进行租赁经营权招标,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云南民族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荷苑食堂租赁经营项目G标段(二次)”(招标编号:YNTTCG20170159)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3、项目概述
为继续推动和促进云南民族大学后勤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改革机制,提高办学效益,降低办学成本,构建后勤保障新体系,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诚邀具有较好资质的餐饮企业经营学校食堂。学校将结合投标单位经营方案以及经营业绩等因素,将此项目经营权给予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企业进行磋商,选定成交人。
(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原有7个标段,本次为G标段二次磋商。
(二)招标项目主要情况概述

标段代码 食堂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管理费收取比例(按营业额比例收取,不包含一卡通管理维护费)
G 7号食堂 荷苑教职工三食堂(清真食堂;早、中、晚) 清真教职工食堂
 
   
备注:“一卡通管理维护费”统一按营业额的1.5%收取
     
4经营期限
经营承包期限为  三  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学校综合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协议。
5、管理费用收取原则:在承包期内对食堂实行“零租赁”,只收取一卡通管理维护费,见本章第3条“项目概述”。
水、电费用根据供电、供水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按实际使用量收取,由经营单位自理。
 
6、投标人报价原则:
 本次磋商投标人无项目承包费、租赁费等相关报价,故无唱标及二次报价环节。 投标人根据下列要求上报“项目方案”:
教工清真食堂为自助餐,只供应午餐,餐标为20元,每餐不少于:4个荤菜、6个素菜、3种主食、3种汤(包括稀饭)、1种水果。
 
7、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7. 1 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餐饮企业、组织,不接受私人或个体投标。
   7.2. 近三年内有至少一项正常经营的集体食堂的经历(请提供:原经营单位的承包合同或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7.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服务;
   7.4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5 项目负责人必须身体健康,有卫生防疫的健康证,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不良经营记录,投标时请提供:卫生防疫的健康证原件或复印件; 
   7.6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回族;
7.7 提供至少一名等级厨师或资质厨师的相关证明材料。
   7.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现场踏勘:
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
 
9. 纳履约保证金:考虑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不可预见的问题,中标方进驻前必须交纳保证金:10 万元(合同终止时,若无纠纷则全额无息退还。)
      中标者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缴齐保证金,缴齐后学校与中标者签订合同,如不按时缴费,视同自动放弃,第二中标者中标,依次顺延。
 
  10、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于2017年511日至5月17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购买磋商文件。文件费用:¥300.00元,售后不退。
 
 11.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携带: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12、响应文件递交-:
12.1  递交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12.2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3日下午 14:30止。
     12.3  磋商文件的份数: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另附签字盖章齐全的电子档U盘或电子光盘一份注明公司名称,其内容应与纸质版正本一致)。
     12.4  注意事项
    递交响应文件时,由现场监督人员检查标书的密封性,对于未密封的磋商文件或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文件,将拒绝接收该磋商文件,责任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递磋商文件的同时须携带下列证件以供检验,如有遗漏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法人资格证明书;(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提供)
 (3)授权委托书(若 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
 (4)磋商保证金缴费凭证(如为网银转账,可用转账截图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在发证机构核准的有效时间内,若不在有效时间内或未经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属于无效。
 
13.磋商保证金
13.1  金额: 5000元
13.2  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银行账号:135615364611
 
13.2  缴纳方式
请以非现金的形式缴纳保证金,且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13.3 截止时间:2017年522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非现金缴纳的,到帐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账户的时间为准;逾期提交者、未到帐的均视同未提交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磋商时间:2017年5月23日下午14:30。
 
    15、磋商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16. 告知:
(一)不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方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招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二)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推荐的方式决定中标单位,对不中标者不做任何解释。
(三)投标单位不管中标与否,学校都不予退还投标资料。
 
 
17、招标人:云南民族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联系人:任皓   莫阑   柳成涛
电话:0871-65895558  15987783378
传真:0871-65895558  
   投诉监督电话:13888829415      13114272015
    电子邮件: ttzbgs@163.com
    传真:0871-65895558
法 律 顾 问:张志林(云南瀛滇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