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博物馆基本陈列提升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博物馆基本陈列提升维护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南省博物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博物馆基本陈列提升维护项目”(项目编号:YNTTCG201688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本次服务采购的资金为财政资金,现邀请能独立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进行磋商,选定成交供应商。
3、采购内容:
序号 | 是否进口 | 产品(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服务(备注) |
1 | 否 | 基本陈列提升维护 |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 1 | 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采购预算:1000000.00元。
5、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1、谈判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3、谈判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谈判供应商应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或者在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设计、施工工程业绩一项及以上(工程业绩指:布展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5.5、谈判供应商拟参与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责任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6、谈判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2013年至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7、谈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主管部门通报处罚过;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未发生过围标、串标等不良行为并被有关部门通报处罚过;提供检察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查询函。
5.8、谈判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9、省外施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施工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入滇备案人员)。
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服务期:三年(自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开始)。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昆明市广福路6393号云南省博物馆)。
8、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于2016年 11 月 10 日至2016年 11 月 16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600.00元/份,售后不退。
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4、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5、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22 日上午09:30止。
1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2楼25号窗口。
供应商应按规定足额交付磋商保证金(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者,其磋商将被拒绝。
磋商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11、磋商时间:2016年 11 月 22 日上午09:30。
磋商地点: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4楼 19号评标厅召开磋商会议
12、采购人:云南省博物馆
13、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联系人:任皓 杨士琦
电话/传真:0871-65895558
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银行账号:135615364611
法律顾问:云南瀛滇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 系 人:张志林
14、本项目保证金缴纳账户及联系方式
一、投标(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昆明西园路支行
保证金提交账号及金额:
A 账号:39630188000338312,金额:20,000.00元;
二、投标(交易)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帐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三、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一)银行转账:
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二)银行保函:
1.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
2.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投同一项目下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按标段(或包号)分别提交保证金、银行保函。
五、保证金提交的程序。(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
1.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nggzy.com)注册;
2.投标人向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保证金专户转入保证金;
3.投标人登陆交易中心网保证金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并确认保证金。
(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
1.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nggzy.com)注册;
2.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网保证金系统,在“保函(单)缴纳【投】”栏中填写保函相关信息并提交;
3.投标人携带保函原件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托管银行服务窗口办理提交手续,由托管银行代收保函原件后,投标人需登陆交易中心网保证金系统,对已录入的保函信息进行确认。
开标时,交易中心在开标现场按照标段(包号)公开各投标人保证金提交的情况,并交评标委员会。
六、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手续办理地点和时间:
地点: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一楼受理大厅托管银行服务窗口;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建设银行:65385643,光大银行:65385602,富滇银行:65385703,技术咨询电话:65385509
注:为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排队拥堵,采用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保函递交手续。投标(交易)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程序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nggzy.com)《保证金投标(交易)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规则(电子化系统试行版)》及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