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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3

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等有关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NZZ202006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一、招标编号:YNZZ202006001 
二、项目名称: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三、招标采购内容:
投标人需对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是否进口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警用电动全封闭巡逻车 62  
 
 
四、项目实施要求
1.资金来源: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已落实。
2.质保期:三年整车质保(其中包含电机、电控、电池、仪表、后桥、DC转换器、加速器、充电器、易耗件等整车所有部件质保)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4.交货地点:车辆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将车辆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基层单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5.质量要求:所提供产品是全新的,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6.采购预算:37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元整)。
7.验收方式:
7.1初步验收:中标供应商完成车辆生产后,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前往乙方生产地按照合同内容和技术参数,逐一检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组差旅费由采购人承担。
7.2项目验收: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车辆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基层单位,由采购人基层单位联系人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按照合同内容、技术参数及初验报告,逐一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验收期间中标供应商的食宿费用自行承担。采购人指定的基层单位全部通过项目验收并汇总验收结论至本项目负责人后,即视为项目通过验收。
投标要求:
1、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17年度~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若为2020年新成立的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加盖电子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扫描加盖电子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电子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起止时间: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此项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声明加盖电子公章)
招标文件获取:
1.网上获取:投标人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网址:https://www.ynggzy.com/login)进行注册以及企业数字证书(CA)的办理。注册及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nggzy.com/jsgc-tb),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7月10日17时00分止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86483801)。
注: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nggzy.com/jsgc-tb),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现场确认: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完成后,请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获取的除外)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截图(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公司鲜章,如资料不齐全的将被拒绝获取纸质招标文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7月10日止,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昆明市白云路与志强路交叉口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确认和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将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0 年 07月 24日 10时30分至 11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07月 24日11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 2 楼  8 号开标厅。各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云南省公共资源保函回执单复印件或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后当场退还。为保证开标顺利,请各潜在投标人,开标当日带好企业数字证书(CA)。
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 年 07月 24日11 时 00 分。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ww.ynggzy.com/jsgc-tb,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把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U盘单独密封后同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U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及选择性投标。
2.本项目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十一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
联系人:郑警官、和警官
联系电话:0871-64025487  0871-64025386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邮政编码:650106
联系人:任皓、朱广娟、王崇婷
联系电话/传真:0871-65895558
投诉监督电话:13888829415      13114272015
电子信箱:ttzbgs@163.com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银行帐号:13561536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