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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通安全劝导站标识劝导员执勤马褂和帽子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12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通安全劝导站标识劝导员执勤马褂和帽子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通安全劝导站标识劝导员执勤马褂和帽子采购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YNTTCG20190218
二、项目名称: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通安全劝导站标识劝导员执勤马褂和帽子采购项目(三次)
三、磋商采购内容:

标段 序号 项目(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备注
A 1 劝导站岗亭标识 3,000 采购人指定地点 提供样品一个
B 1 交通劝导员反光背心 10,000 采购人指定地点 提供样品一件
2 交通劝导员小红帽 10,000 采购人指定地点 提供样品一件
 
注: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供应商可对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供应商需对每一标段内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供应商应分标段制作、封装及投递响应文件。详细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项目实施要求:
1. 交货期:由供应商自报最短交货期,但不得超过20天。
2. 项目实施(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落地交货  ■验收完成
4. 本次采购□接受  ■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A、B 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1.2.2、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由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2019年新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8年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8年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5、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公章)。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起止时间: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
3.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六、本项目采购预算: 620000.00,其中A标段270000.00元,B标段350000.00元
七、磋商文件发售:
1.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712日至2019年719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6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联系人:杨文庆;联系电话:0871-65895558。
5. 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
八、接受磋商文件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722日下午14:00-14:30整 (北京时间)
2.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22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磋商响应文件定进行封装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 磋商时间:2019年722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九、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
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会议室(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届时欢迎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项目磋商会议。
十、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十一、其他要求:
1. 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携带:(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法人签字确认)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购买除外);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 本次磋商不接受备选方案。
十二、采购人信息:
地址:北京路延长线1119号  
联系人:欧俊
联系电话:0871-65025303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联系人:任皓、朱广娟、王崇婷
联系电话/传真:0871-65895558
账户: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银行账号:13561536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