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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盘龙乡翁达村小组活动场地配套设施及活动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19

砚山县盘龙乡翁达村小组活动场地配套设施及活动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云南省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砚山县盘龙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砚山县盘龙乡翁达村小组活动场地配套设施及活动室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YNTTWS-20181103;
3、采购预算:人民币40万元;
4、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
5、建设规模:活动室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室外活动室场地及配套设施;太阳能路灯。(详细信息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7、付款方式及期限:拨付方式按工程完工验收、审计完成后支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三个月内支付。
8、费用说明:采购过程中,无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工程招标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本次竞标要求竞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养老保险原件,且不能有在建工程;
3、投标人近3年(2015-2017)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需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原件);
4、省外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入滇登记备案证或者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5、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gsxt.saic.gov.cn/,打印企业公示信息项中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网页页面加盖公章);
6、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周末不接受现场报名),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需为本项目项目经理)持: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养老保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报名的提供);
5、有效期内的入滇登记备案证或者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供应商为省外企业时提供);
6、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辩,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磋商申请人。
注:1、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
2、提供社保证明同时提供社保网上查验方式,无查验方式的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上午09:00时整;
地点: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文山市七花南路州供销社附一楼)。
2、响应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上午09:00时整,开标地点: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文山市七花南路州供销社附一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电子投标文件的报名和获取,都需按标段进行。递交投标文件需按标段进行递交。
六、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 11月29日17:30时前用公司对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以现金形式)转出到账至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联系方式(可简写),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2、供应商应把交纳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供查验。
3、保证金缴纳和退还程序: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自行从基本账户转账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专户;
(2)投标人将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
(3)中标公示结束后;
(4)项目中标人持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到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开户名: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
开户行: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3900013877693012
款项用途:        项目投标保证金
4、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通拓招标有限公司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
 
招标人:砚山县盘龙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50876330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七花南路州供销社附一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876-2830183
 
 
 
 
 
 
 
 
 
 
2018年11月19日